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枫落吴江,扁舟摇荡,暮山斜照催晴。此心长在,秋水共澄明。底事经年易判,惊遗恨、悄悄难平。临风处,佳人万里,霜笛与谁横。
长城。谁敢犯,知君五字,元有诗声。笑茅舍何时,归计真成。绿鬓朱颜老尽,柴车在、行即终行。聊相待,狂歌醉舞,虽老未忘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