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烟村八九家,结屋十馀亩。同井勤春耕,出入恒相友。
客至当具餐,朋来辄命酒。日夕牛羊来,閒散鸡豚走。
园种青陵瓜,门垂陶潜柳。远岫列窗棂,白云生户牖。
仓庾粟常充,那复虑升斗。借问宦游人,曾知此乐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