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柳外星三五。绣帘前、娟娟月样,似人眉妩。十斛明珠连乾马,才可轻盈换与。
似解唱、微云词句。一点灵犀芳心透,是维摩、侧畔拈花女。
微笑处,散花雨。
莺年燕月休轻负。剪芳兰、玲珑结佩,小红辛苦。漫说藏春须金屋,留伴焦琴玉麈。
问贺监、乞湖归否。回首霞西波如镜,定何时、同听春江橹。
团扇曲,为伊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