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种药春畦有近功,不辞耘耔谩劳躬。渐看杞菊充庖下,即见芝英入笼中。
病去自知非往日,身轻何必御泠风。出门会有儿童笑,不是当年植杖翁。
君家在何许,远与南城邻。车马不甚繁,门前无俗尘。
有园废锄治,绕舍皆荆榛。入夏益滋蔓,鬖鬖高没人。
岂无旧桃李,芜杂与之均。谓言彼草木,于我奚疏亲。
于间置取舍,岂得完天真。不若任其然,同受雨露仁。
物性且不违,人心何缁磷。闭户不迎客,箕踞无冠巾。
苟忘轩冕心,何异巢居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