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夏君设酒当除夜,相逢总是客同舍。七千里外得四人,三百六旬尽一斝。
游人莫作岁暮悲,天工此日暂相假。犹有亲友共呼欢,向须契阔独嗟讶。
愧余当歌不能放,悲余当酒不能下。绿樽华发两相催,烛光星烂复交射。
久坐共听漏声稀,归来惟有霜风迓。呼奚独掩小柴扉,寂寥灯前泪参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