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自汝到荆府,书来数唤吾。颂椒添讽咏,禁火卜欢娱。
舟楫因人动,形骸用杖扶。天旋夔子国,春近岳阳湖。
发日排南喜,伤神散北吁。飞鸣还接翅,行序密衔芦。
俗薄江山好,时危草木苏。冯唐虽晚达,终觊在皇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