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器远无近用,弦歌只暂娱。从来赵魏老,或为滕大夫。
昔时武城宰,其人骨已徂。牛刀发新硎,夫子辄惊吁。
向侯本学道,与世疑阔疏。拥紬听衙鼓,庭下一事无。
不为赫赫名,诡众以自殊。催科虽云拙,于今乃贤欤。
夫子傥无言,黑白共一区。家有治县谱,不饮常晏如。
棠阴决民讼,松间读我书。飞蝗避境土,野鹤驯阶除。
堂上盛宾客,不减陈赵予。新诗播京邑,异世乃同途。
振辔若登仙,身轻衣六铢。云间候飞驭,君驾何时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