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始焉气蓬勃,继焉兴萧瑟。蓦地起风波,音响遽沈寂。
物故与生存,咨嗟惜离别。弹指四三年,作者人七八。
其时我社中,千钧系一发。缅想道咸时,江上编钜集。
书成未百年,一再遭兵燹。存亡系苞桑,商量付敧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