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爆竹一声,吾庐外、千门烟涨。喜今夜、新春残腊,田园无恙。
南国旧游稀眼底,西京遗事来心上。记黏鸡、彩燕廿年前,拦街饷。
沧桑换,都抛漾。头颅老,休歌唱。且左烧红烛,右倾家酿。
郁垒欹斜头上帽,神荼脱落腰间杖。笑人怜、桃偶偶怜人,同斯状。
夫子论诗笑口开,叨逢目色却低回。涪翁不忘弦歌旨,杜老谁区排比才。
底用为藩防楚舍,更羞酌水溯嵹台。似闻辛苦腻颜帢,要傍东家司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