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銮刀夜割黑龙尾,碾作端溪苍玉砥。
花镔铁面一尺方,紫雾红光上书几。
银丝双缠玉腰围,翡翠青班绣紫衣。
金星雊眼不敢现,案上墨花皆倒飞。
景炎丞相魁龙榜,抚玩不殊珠在掌。
背铭刻骨四十四,血录至今犹可想。
谢公古文今所师,西台一恸神血垂。
独持老瓦出门去,冬青树边书愤词。
天翻地覆神鬼怒,九庙成灰陵骨露。
庐陵忠魄上骑箕,流落端生何所寓?抱遗老人生计拙,爱
把文章写忠烈。
霜毫一夜电光飞,不必矮桑重铸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