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(1436年—1516年),字时雍,号东山。湖广华容(今属湖南)人。明代名臣、诗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,升任兵部尚书。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“弘治中兴”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“弘治三君子”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被称为“楚地三杰”。明武宗即位后,刘大夏屡疏请辞,以太子太保衔归乡。刘瑾专权时,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,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“忠宣”。刘大夏能诗,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传世。
畸人虽无心,戏具未遽掷。盖头茅一把,取足宁吾魄。
去江不十步,矮屋久欹侧。我来掖使正,意外忽有获。
取山置南窗,决天入东壁。白鸥果下来,欲与我争席。
拊槛一长啸,顿失向来窄。是时蟾将圆,百里漾皓色。
中宵风何怒,惊浪拂檐白。暄凉理相召,此变固已剧。
超然独燕处,熟视忘雨默。玩物未可非,丧志乃一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