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渊明神游桃花源,六如身住桃花坞。不是人间第一流,难与桃花论宾主。
对花须把酒,对酒宜赋诗。诗画游戏耳,工拙我不知。
大儿汉曼倩,小儿唐青莲。尸解非所好,怕作懵憧仙。
前身桃花见花喜,故应埋骨桃花里。三春红雨落纷纷,唯有此桃花不死。
前中丞,后明府,封值区区三尺土。异代堪联侨札交,当时耻与绛灌伍。
明府来自桃花源,华胄遥遥本同祖。出处虽殊兴趣同,唱和埙篪吾与汝。
歌新诗,酹清醑,仙不能言花应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