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将进酒,将进酒,酒中有毒鸩主父,言之主父伤主母。
母为妾地父妾天,仰天俯地不忍言。佯为僵踣主父前,
主父不知加妾鞭。旁人知妾为主说,主将泪洗鞭头血。
推摧主母牵下堂,扶妾遣升堂上床。将进酒,
酒中无毒令主寿,愿主回思归主母,遣妾如此事主父。
妾为此事人偶知,自惭不密方自悲。主今颠倒安置妾,
贪天僭地谁不为。
灵寿扶孔光,菊潭饮伯始。
虽云闲草木,岂乐蒙此耻。
一时偶收用,千载相瘢aa39。
海南无嘉植,野果名黄子。
坚瘦多节目,天材任操倚。
嗟我始剪裁,世用或缘此。
贵従老夫手,往配先生几。
相従归故山,不愧仙人杞。
?《本草》:枸杞一名仙人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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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向幽偏适,还从绝地移。秦官鼎食贵,尧世土阶卑。
戟户槐阴满,书窗竹叶垂。才分午夜漏,遥隔万年枝。
北阙深恩在,东林远梦知。日斜门掩映,山远树参差。
论道齐鸳翼,题诗忆凤池。从公亦何幸,长与珮声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