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得毛韩经学。振祖风,挺挺凌烟勋业。文章世为甲。果妙龄秀发,荐膺衡鹗。名登雁塔。访梅仙,种河阳桃李,从兹两绾铜符,多少吏民欢洽。
庆惬。归来整顿,松竹笑傲,武夷溪壑。韶光恰匝。清明过了旬浃。喜当初度日。称觞春酒,一饮红生双颊。愿儿孙,世袭簪缨,代常不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