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池塘句得。正谢客相思,月梁颜色。剡木拿舟,苕溪载酒,才喜痴人相惜。
一曲骊歌夜唱,又作雪鸿残迹。回首处、是金门索米,凤池联翼。
叹息。当日里、楚尾吴头,卯酉难相值。马上谈兵,灯前草制,十载只如朝夕。
冷落延津双剑,心事不堪重忆。君归也,且为余料理,故园松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