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首尾四年,台省好官,都做一回。便前头更有,合当做底,何妨且恁,猛省归来。甲第新成,开尊行乐,脆管繁弦十二钗。回头笑,这狂生无用,削尽官阶。
狂生真个狂哉。泼性气年来全未灰。有龙鳞凤翼,不能攀附,牛衣渔具,早已安排。烂煮园蔬,熟煨山芋,白发苍颜穷秀才。官休做,莫狂无处著,送去琼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