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维祖奉训初,治中肇德庆。倦游憩增城,定卜甘泉境。
再传县簿君,民事亦簿领。元帅出乱季,保障六乡靖。
池鱼贷断死,先期自归命。他乡绐乞囚,完保士腰颈。
舟师厄苏寇,率义援乃竞。甘泉名义乡,获免降军令。
孤婴暂微弱,继世复蕃盛。我祖樵林公,鹡鸰五呼应。
人皆好誇靡,我独乐居静。冥栖上游庄,林塘互交映。
我师尝卧游,题诗寄高兴。上苏上游樵,下钓铁江泳。
春至理农桑,蚕熟谷亦颖。夫人自蚕缫,谷易丝绢并。
以兹广土业,土直宁优剩。孝友动里闾,行义太丘等。
自兹重乡评,世业保终竟。显考曰怡庵,高才乃雄逞。
直志靡款曲,正色奸回屏。强弱以弱强,高义畏乡井。
损己忧人忧,人众天久定。好士屡济贫,乐友侠游骋。
长洗荤血肠,日啜十瓶茗。谥妣曰贤母,四十孀居整。
贞智与慈俭,纯诚自天性。高人阳明子,碑表阐幽行。
恨公不立朝,大节唾奸佞。水也寔不肖,承德数世永。
每感尹母言,且免咸父订。妄秉圣途志,岁暮徒耿耿。
特立与群疑,独行耻孤影。年颓志不酬,挥戈倡予猛。
远道行跛鳖,渊泉汲短绠。二品蒙素飧,深夜愧私省。
恭逢圣主恩,褒封一朝并。三世连八座,祖考及予姓。
维昔世田家,迈迹自今炳。誓当报主恩,出心以为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