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泊船香炉峰,始与子相识。寄书邗江上,诒我峰下石。
缘以湘水竹,携持与南北。永怀故人欢,不愿百金易。
竹枯归樵苏,石烂弃沙砾。夷门得邂逅,绿发皆半白。
追思少时事,俛仰如一夕。老矣无所为,空知念畴昔。
常思一杯酒,要子相解释。出门事纷纷,归卧意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