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五剡乃脱选,通籍入金闺。祖宗立法初意,正欲猎英奇。近世流风薄矣,强者立跻霄汉,弱者困尘泥。流水伯牙操,底处有钟期。
公为政,民不扰,吏无欺。春风桃李满县,当路几人知。五马宏开公道,一鹗首旌治最,迟乃速之基。不枉受人荐,更看荐人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