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惟天之命,符运有归。赫赫大晋,三后重晖。继明绍世,光抚九围。
我皇绍期,遂在璇玑。群生属命,奄有庶邦。慎徽五典,玄教遐通。
万方同轨,率土咸雍。爰制大豫,宣德舞功。醇化既穆,王道协隆。
仁及草木,惠加昆虫。亿兆夷人,悦仰皇风。不显大业,永世弥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