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江海壖,家家浮生多在船。船居无租出无禁,竞卖田宅行盐钱。
私盐渐多法渐密,隩里干戈攘白日。寻常恶孽不肯除,本固枝蕃祸非一。
虎符龙节王者师,赦过录功先自欺。谏臣上疏劾已晚,蔓延及今归咎谁?
地官合为弘远计,盐价减徵同赋税。盗源既清民瘼除,五风十雨歌《康衢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