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魂兮舍我翔,何为乎四方。四方及山水,谅非魂所喜。
魂兮莫之东,终风多噎濛。魂兮莫之南,炎土蔽飞岚。
魂兮莫之西,流沙千里迷。魂兮莫之北,烛龙衔霜逼。
魂兮莫之山,深林恶兽顽。魂兮莫之海,巨壑狂波在。
魂兮从我归,百岁岂相违。魂兮归去来,胡为令我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