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五德同行,五事分情。山谷为亢,金跃始旷。居学为修,木荣众求。
尊彊为治,如火灼视。江海无为,似水推移。导引作寿,土则坤久。
四时相守,民莫不有。民各知子,鲜克知母。水火木金,反为土沉。
义仁智礼,是古非今。此惟圣德,澹然无极。众美从之,以归至域。
其生若浮,其死若休。其寝不梦,其觉无忧。其名同帝,与一同流。
纯素之一,惟神在室。干越不用,其宝倍密。不亏其纯,其纯乃真。
不杂其素,其素乃具。乃真乃具,五星天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