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谷(九○四~九七一),字秀实,邠州新平(今陕西彬县)人。本姓唐,避晋高祖石敬瑭讳改。仕后晋、后汉、后周,累官兵部、吏部侍郎。宋太祖建隆二年(九六一),转礼部尚书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)、翰林承旨。乾德二年(九六四),判吏部铨兼知贡举。累加刑部、户部尚书。开宝三年十二月庚午卒(同上书卷一一),年六十八。《宋史》卷二六九有传。今录诗三首。
日人行新法,中国始遣使。华民我自辖,诸国不得视。
彼非不欲尔,实亦势所至。来者更五公,交涉略可志。
吾初检案牍,抄撮取关系。会以事不竟,讫未就编次。
又观图书馆,典籍亦略备。尽蒐为目录,颇足资考异。
迁延顾莫往,尤未坠此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