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乘舟至建德,颇爱山水清。
山水虽可爱,人烟苦凋零。
种麦当县前,迂径入县庭。
瓦烁存故基,小小才有厅。
父老匍匐来,形影何伶仃。
再拜泣且言:“弊邑频遭兵。
大则吴楚交,小则侯许征。
逆彼族必夷,顺此身必刑。
逃者冻馁连,窜者疾疫并。
所剩无几户,家家无全丁。
爰从甲辰秋,始见官府明。
令簿来抚绥,曲尽父母诚。
流离渐怀归,沈疴渐苏醒。
田菜固多荒,未免赋役征。
里长纷并缘,科需取余赢。
”语意殊可怜,推言慰其情。
去岁郡守朝,纶音细叮咛:“民为邦之本,本固邦则宁。
今而重伤残,救恤诚在卿。
譬犹涧中鱼,鱼乐涧欲盈。
又如水载舟,水激舟必倾。
此道垂昭昭,卿等当力行。
军乏捐冗条,力役止缮营。
治则待以宽,罚则裁以轻。
耕稼勖有时,教卷资有成。
苟或负所期,宪度亟尔惩。
”恳恳数百言,官庶曾共听。
矧是半月余,捷音下三城。
疆土益广远,礼乐逾作兴。
于叟宜勉旃,行将庆升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