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宝昙(一一二九~一一九七),字少云,俗姓许,嘉定龙游(今四川乐山)人。幼习章句业,已而弃家从一时经论老师游。后出蜀,从大慧于径山、育王,又从东林卐庵、蒋山应庵,遂出世,住四明仗锡山。归蜀葬亲,住无为寺。复至四明,为史浩深敬,筑橘洲使居,因自号橘洲老人。宁宗庆元三年示寂,年六十九(本集卷一○《龛铭》)。昙为诗慕苏轼、黄庭坚,有《橘洲文集》十卷。《宝庆四明志》卷九有传。 宝昙诗,以日本东山天皇元禄十一年戊寅织田重兵卫仿宋刻本(藏日本内阁文库)为底本。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三月十二日,喜得芷公书。末附逸叟什,为我遭盗吁。
我盗犹有道,不掠衣与襦。但取阿堵物,迹与叟盗殊。
叟劫同洗髓,竭泽苦鱼无。我劫祇此耳,幸未罄吾庐。
贤宰法如山,捕得即骈诛。军法安可玩,巧托适自愚。
刑乱用重典,止辟自良图。所伤性命重,盗岂异发肤。
坐此非分财,竟丧七尺躯。报赃诚过计,二百亦区区。
既往不可咎,终夜目长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