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烓(1449~1527年),陈叔刚胞侄,字文用,号蒙庵,晚号留余。明成化十四年(1478年)进士,任潮州推官,饶平山民抗拒官府苛税,陈烓前往处置,十日即告安定。他巡行之处,冤民有从数百里外前往告状者,立即判决,案无滞留。后升南京御史,巡视两浙,奏劾贪吏监司以下13人,名声大起。弘治元年(1488年),陈烓上疏奏苏民困等8事,均被采纳,后升广西佥事、浙江佥事,以病辞归。
外官之重,其惟使乎。使者之重,兵政刑诛。持挈纲领,设施楷模。
以实去伪,以清革污。善本须养,恶根必锄。非严不肃,非宽不舒。
非威不行,非信不孚。诸如此类,一不可无。而况百粤,岭阳海隅。
其俗彍悍,戒吏侵渔。缓之则怀,扰之则吁。又况其徼,溪洞蛮居。
虑要先定,戒须早图。使臣之重,不其然欤。命使维何,曰山阳守。
维山阳守,其质忠厚。既明而恕,惟所自有。以严以威,以左以右。
维恕维平,维详维精。所济维敏,所孚维诚。刑无必用,事皆原情。
或虚其狱,或空其庭。称者盈巷,传者盈城。四境之内,尽为欢声。
其体则庄,面无浮气。其目则瞭,心无所蔽。不激不诡,不迁不泥。
亦不自务,亦不自恃。好谋好询,使臣所贵。维询维谋,何以酬之。
维时武备,为国修之。我闻番禺,熙宁之前。弓手之外,枪手三千。
总计一路,何啻万数。因而循之,不烦招募。可增其籍,可当土兵。
不费斗粟,不用尺缯。其便如此,何惮弗兴。付之善吏,以成其能。
训之练之,按阅有程。可如汉制,选择骁锐。号为奔命,无所不备。
岂惟广东,自广而西。闻命即赴,势张力齐。如声如响,如鸷如飞。
如决大水,从山赴溪。盖神速者,用兵之奇。仍坚其城,仍浚其池。
虽有交趾,正如狐狸。伏藏窟穴,其何能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