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23—1687)明末清初湖广黄州人,字井叔,号慕庐,又号退翁。顺治十六年进士。历延平府推官、河南登封知县、兵马司指挥,官至工部主事。慎于治狱,不畏权势。王渔洋称道其诗,谓可与宋荦等并列为“十子”。有《嵩山志》、《嵩阳石刻集记》、《慕庐诗》、《嵩游集》。
哀矣乎!哀妇烈;烈妇之操霜比洁,烈妇之骨坚于铁。
烈妇之冤天地愁,鬼神环视皆泣血。幼承闺训本儒风,长遵礼义无玷缺。
结发嫁得名家子,有志四方远离别;别婿归宁依父母,晨夕女红忘疲苶。
世乱穷乡靡安居,豪家搀入争巢穴;瞥见如花似玉人,多衒金珠买欢悦。
不成欢悦反成嗔,罗敷有夫词决绝;夜深豪客强相逼,拒户骂贼声不辍。
一时喧哗邻里惊,客翻赖主勾盗窃;举家拷掠无完肤,女呼父母从兹诀:我死必诉上帝知,莫患仇家怨不雪!
千箠万棓不乞怜,甘心玉碎花摧折。哀矣乎!哀妇烈;
夫婿归来讼妇冤,妇冤不白夫缧绁。道路有口官不闻,半畏豪威半附热。
我欲伐下山头十丈石,表章正气勒碑碣;我欲磨砺匣中三尺剑,反缚凶人细磔剟。
时当有待志未伸,慷慨歔欷歌一阕。哀矣乎!哀妇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