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约1514—约1605)明山东海丰人,字伯谦,号梦山。嘉靖二十六年进士。除武进知县,擢兵科给事中,以忤吏部,出为山西佥事。隆庆时为右副都御史,巡抚山西,减驿银,筑城堡。乞养去。万历间历户部、工部、吏部尚书。时申时行当国,巍素厉清操,然已年老,多听其指挥。万历十五年大计,徇时行指,贤否混淆,素望大损。十八年,年近八十致仕归,归田十五年卒。工诗,有《存家诗稿》。
天祚有晋,其命惟新。受终于魏,奄有兆民。燕及皇天,怀柔百神。
不显遗烈,之德之纯。享其玄牡,式用肇禋。神祇来格,福禄是臻。
时迈其犹,昊天子之。祜享有晋,兆民戴之。畏天之威,敬授民时。
不显不承,于犹绎思。皇极斯建,庶绩咸熙。庶几列夜,惟晋之祺。
宣文惟后,克与彼天。抚宁四海,保有康年。于乎缉熙,肆用靖民。
爰立典制,爰修礼纪。作民之极,莫匪资始。克昌厥后,永言保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