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岑(一一三七~一二二四),字元秀,严州建德(今浙江建德东北)人。高宗绍兴二十九年(一一五九)领乡荐,屡试进士不第。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特奏名,调徽州歙县尉。终母忧,再调温州平阳县丞,秩满监南岳庙。宁宗嘉定十七年卒,年八十八。有诗集,已佚。事见《桐江集》卷一《滕元秀诗集序》。 滕岑诗,据《瀛奎律髓》、《永乐大典》等书所录,编为一卷。
常年寡游从,所值必名胜。历谈或忘言,分袂每败兴。
旁观固多贤,此唱彼不应。十手竞讥笑,薰莸亦其称。
岂谓落市朝,失马同堕甑。栖迟理旧庐,竹几得深凭。
君侯意有馀,能来步幽磴。譬如须陀洹,果位当自證。
可无一言要,开我所愚懜。相看檄司文,何由驻征镫。
无酒信云乏,有酒又若剩。积雨凉气新,老病眼空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