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柳外轻雷,催几阵、雨丝飞急。雷雨过、半川荷气,粉融香浥。弄蕊攀条春一笑,从教水溅罗衣湿。打梁州、箫鼓浪花中,跳鱼立。
山倒影,云千叠。横浩荡,舟如叶。有采菱清些,桃根双楫。忘却天涯漂泊地,尊前不放闲愁入。任碧筒、十丈卷金波,长鲸吸。
紫绶尚书印,朱輧丞相车。登朝身许国,出阃将辞家。
不惮炎蒸苦,亲尝走集赊。选徒军有政,誓卒尔无哗。
帝乐风初起,王城日半斜。宠行流圣作,寅饯照台华。
骑历河南树,旌摇塞北沙。荣怀应尽服,严杀已先加。
业峻灵祇保,功成道路嗟。宁如凿空使,远致石榴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