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此行为山来,至此事已非。
云火四地动,御风谁与期。
剥床渐及肤,欲去迷所之。
苍黄走涧谷,胜游翻在斯。
石梯盘七折,顿豁万里奇。
拥岩千修篁,中著守泉飞。
天壤有此景,惜我前不知。
逃难乃邂逅,自愧还自悲。
山见送万古,开闢知谁知为。
亦有如我徒,慷慨来登兹。
罹难本因此,不悔仍攀窥。
天亦无如顽,更供爱日晖。
平生江海眼,此志良未痴。
忽忆家山远,寒马鸣相依。
母子各一方,而皆窘贼围。
欲归莽无从,痛毒沾我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