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二年海棠秋,幽妍对寥索。霜后辄载花,枯株吐纤弱。
化工为诗人,故令造物错。木落出奇芬,风度亦不恶。
尖黄簇短叶,腻翠光欲铄。蹙缩包红栗,殷浓入深萼。
稀疏生意怯,静丽尤绰约。飞丝罥青虫,蟏蛸共联络。
深闺养春娇,霜华满珠箔。赖得西风轻,微薰小阴作。
盈盈出宫妆,新寒翠绡薄。空庭自颜色,含恨谁附著。
息亡楚无言,意婉心不乐。琵琶怨昭阳,所遇非所托。
独有未归人,相看慰孤酌。却似海南时,坡仙政漂泊。
有酒仍有花,世事且高阁。后时亦何迟,适寓今犹昨。
香雾沾新橙,倾酒两螯嚼。银烛更高烧,秋花易零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