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岁岁为公寿,著语不能新。自公持节北去,我亦有遐征。坐我碧瑶洞府,被我石楠嘉荫,冰柱向人清。待屈西风指,王事有期程。
我尝闻,由汉水,达河津。痴牛呆女会处,应有泛槎人。便向汉川东畔,直透银河左界,去上白云京。袖有传婿研,我欲丐余芬。
府公高宴入春开,江左风流异代才。茂苑自骄群玉聚,桂林初见一枝来。
分题竞胜灯前草,欲折还含雪后梅。赢得班生仙骨在,手携星藻向三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