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梁李久乐祸,自焚岂非天。
两鼠斗穴中,一胜亦偶然。
谋初要百虑,善后乃万全。
庙堂选世将,范氏真多贤。
仁风被宿麦,绿浪摇秦川。
号令耸毛羽,先声落虚弦。
我家天一方,去路城西偏。
投竿困障日,卖剑行归田。
赠君荆鱼杯,副以蜀马鞭。
一醉可以起,毋令祖生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