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就阳位,升圆丘。佩双玉,御大裘。
膺天命,拥神休。万灵感,百禄遒。
秉黄钺,建朱旗。震八表,清二仪。
帝业显,王道夷。受景命,启皇基。
开九门,怀百神。通肸蚃,接氤氲。
明粢荐,广乐陈。奠嘉璧,燎芳薪。
膺宝图,执左契。德应天,圣飨帝。
荐表衷,荷灵惠。寿万年,祚百世。
惟德动天,有感必通。秉兹一德,禋于六宗。
钦夤宝命,恭肃礼容。来顾来享,永穆皇风。
天惟佑德,辟乃奉天。交感斯在,昭事罔愆。
岁功已就,王道无偏。于焉报本,是用告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