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琳,字淇筼,贵州开州(今重庆开县)人。举人。清道光十七年(1837)五月二十九日,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。曾任噶玛兰厅员,负责清釐地亩工作。十八年(1838)正月二十四日卸任,补澎湖通判。
一别瑶京,更几度、温垆凉扇。空仿像、玉河新柳,三年不见。
金阙倚云鳷鹊近,翠荷贴水鸳鸯暖。记黄花、鱼到絮香羹,芦芽短。
拚弃了,云岚券。无奈是,花枝怨。忆疏香小径,便如天远。
馆额尚题君子寿,诗中旧识园丁懒。任东栏、开瘦紫丁香,无人看。
送公归去来,悠悠返荷屋。作社赴鸡豚,约伴同樵牧。
弭棹香水溪,采芝砚山麓。谁积衮冕俦,依然抱黄犊。
道充轻禄位,天定归淳朴。我将还故林,老去爱云木。
三十三山间,结庐卧空谷。公能复来过,江皋路应熟。
念旧话前程,草堂夜同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