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傒斯(1274~1344)元代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、史学家。字曼硕,号贞文,龙兴富州(今江西丰城杜市镇大屋场)人。家贫力学,大德年间出游湘汉。延佑初年由布衣荐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,迁应奉翰林文字,前后三入翰林,官奎章阁授经郎、迁翰林待制,拜集贤学士,翰林侍讲学士阶中奉大夫,封豫章郡公,修辽、金、宋三史,为总裁官。《辽史》成,得寒疾卒于史馆,谥文安,著有《文安集》,为文简洁严整,为诗清婉丽密。善楷书、行、草,朝廷典册,多出其手。与虞集、杨载、范梈同为“元诗四大家”之一,又与虞集、柳贯、黄溍并称“儒林四杰。”
伏波铸铜柱,归车得谗构。马殷无功德,天以湘潭授。
酬勋在千年,毋乃是华胄。士愁一角蛮,岂如徵侧富。
不为锦溪长,甘作辰澧寇。盗用盘瓠兵,敢与九龙斗。
僣伪当盛时,材力每雄厚。梯栈破溪塞,焚林缚猿狖。
五姓跪饮血,求誓仅自救。王曰与尔盟,鬼神质诅咒。
伏波文学博,四羊印曾奏。当年若勒铭,定能正苍籀。
天策十八人,无出宏皋右。雄文与功称,所学亦不陋。
赤堇丈二尺,凿字硬且瘦。惜哉猳掉尾,蛮烟蚀银镂。
前年有苗格,露布出云岫。拓本来军中,南昌辨其读。
史校薛欧阙,跋订吴朱谬。吾祖昔征苗,午夜挥兵走。
十战九洞中,碧血染袍袖。此柱当战垒,刀镮或亲扣。
挟册三摩挲,仰视日中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