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,字子骏,钱塘人。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,卒于徽宗崇宁四年,年七十三岁。工诗文。皇祐五年(公元一0五三年)进士,除知袁州萍乡系。历福建转连判官,主客郎中。出为变路提刑。建中靖国初,(公元一一〇一年)除知明州丐宫祠,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,卒。骧著有文集十八卷,赋二十卷,均《宋史艺文志》并传于世。
旄头彗紫微,无复俎豆事。金甲相排荡,青衿一憔悴。
呜呼已十年,儒服弊于地。征夫不遑息,学者沦素志。
我行洞庭野,欻得文翁肆。侁侁胄子行,若舞风雩至。
周室宜中兴,孔门未应弃。是以资雅才,涣然立新意。
衡山虽小邑,首唱恢大义。因见县尹心,根源旧宫閟.
讲堂非曩构,大屋加涂墍。下可容百人,墙隅亦深邃。
何必三千徒,始压戎马气。林木在庭户,密干叠苍翠。
有井朱夏时,辘轳冻阶戺。耳闻读书声,杀伐灾仿佛。
故国延归望,衰颜减愁思。南纪改波澜,西河共风味。
采诗倦跋涉,载笔尚可记。高歌激宇宙,凡百慎失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