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埏,字叔信,号银峰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孝宗乾、淳间,以承议郎通判建康府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四)。淳熙十六年(一一八九),以朝奉大夫知严州(《淳熙严州图经》卷一)。宁宗庆元四年(一一九八),除广西提刑(《粤西金石略》卷一○)。嘉泰二年(一二○二),由湖北转运使改知鄂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四之一二)。开禧三年(一二○七),为广东提刑,与宫观(同上书七四之二五)。嘉定元年(一二○八),落职罢祠(同上书七四之二九)。今录诗三首。
辽鹤飘零,蜀鹃凄咽,又阅蓬莱清浅。南郭幽居,西州华屋,应有巷坊都换。
剩扶醉羊昙过,秋塘败荷卷。
阵云远。记遐征、洞庭湘水,人自去、衡岳几曾回雁。
邂逅许归来,话巴池、窗烛须剪。永隔黄垆,倏淞江、添泪长满。
纵莼鲈无悉,忍把劫余芳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