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,字子骏,钱塘人。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,卒于徽宗崇宁四年,年七十三岁。工诗文。皇祐五年(公元一0五三年)进士,除知袁州萍乡系。历福建转连判官,主客郎中。出为变路提刑。建中靖国初,(公元一一〇一年)除知明州丐宫祠,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,卒。骧著有文集十八卷,赋二十卷,均《宋史艺文志》并传于世。
制作参易经,不用草玄准。
眼空天壤间,谁得并捷敏。
鸿文翻水就,未省苦吟吻。
齐梁逮陈隋,众作付一哂。
南国容本冶,西子发更鬒。
混然真天成,宁复分域畛。
飞上青云端,秋空击鹰隼。
岂唯持荷橐,已复班玉笋。
虽未究所长,要亦摅素蕴。
大手秉纶綍,至音发簴簨。
嗟予堕诗穷,政坐无铅粉。
数奇只自怜,多忤谁汲引。
有赋难逐贫,无诗不招隐。
明公独深怜,不嫌边幅窘。
谓虽敝帚如,或可充贡箘。
恃此以无恐,枚皋穷久忍。
傥复念菅蒯,庶免辱荆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