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至(1022年~1076年),字几圣,杭州(今属浙江)人。仁宗庆历六年(1046年)进士,充泗州司理参军,历官浦江、东阳、元城令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年),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,后在韩幕府六年。熙宁五年(1072年),召判户部勾院、群牧判官。熙宁九年(1076年),迁祠部郎中、三司户部判官。不久卒。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,编《祠部集》四十卷,曾巩为之序,已佚。清代强汝询《求益斋文集》卷八《祠部公家传》有传。
千钱得斗米,一斛当万钱。
嗟汝蚩蚩民,何恃以自全?我欲告父老:食为汝之天;勿结迎神社,勿饰杭湖船;筑室勿斲削,但取垣屋坚;妇女省钗泽,野妆何用妍;趋利常处薄,众役常在前;岁时相劳苦,盛馔一豚肩;近市可致酒,虽薄亦醺然。
切勿慕公卿,早朝妨熟眠;亦勿谋高赀,贪吏不汝怜,有负固吹毛,无罪亦株连;岂暇论曲直,挺系如登仙。
短褐与饭豆,温饱可终年。
草庐挂苇箔,乃可数世传;朱门虽赫赫,交化如飞烟。
为农最得策,本无禄与权;时平自逸乐,奉牲祭其先;不幸有散徙,均为寓民编。
吾诗不足徵,请读七月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