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六月颂为宪,采芑歌其犹。贤哉石元老,既武文亦修。
脍鲤宴逐友,玱鸾靖邦仇。须知饮御时,已具师千谋。
非以织文旆,耀彼张仲眸。非以葱珩芾,威彼蛮荆酋。
受祉本严翼,显允征鞗钩。我尝读二诗,得柄知其由。
将军镇边檄,吉甫方叔俦。偶然值春暮,燕喜飞觥筹。
况有姚魏品,堪卜命服修。央央旂旐色,艳与花同幽。
催以渊阗鼓,有以霆雷讴。幕用乌章绘,矢从鱼服抽。
藉此表闲佶,要非耽嬉游。试观五星阵,计日勤春搜。
既安表轩轾,克壮陈貔貅。安得十斛酒,载以百两辀。
犒饮遍裨卒,肤公奏皇州。我行愧永久,竟月寻蛮陬。
负此艳阳节,未酌花前瓯。归来谒帅府,春尽香仍留。
解颐索匡鼎,大白为重浮。示我诗一卷,云锦何叠稠。
要我歌一曲,请歌小雅周。鴥彼戾天隼,云路方悠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