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吾闻洮州绿石堪为砚,能淬笔锋如淬剑。地灵大宝愁鬼工,埋没尘沙羞自献。
羌童目悍手足鲜,挂弓走马唯临边。雄藩令严烽燧息,鼓角昼静旌旗悬。
幕官好文不好武,要使西羌化东鲁。诗书埋案夜生辉,亲写封章上天府。
豪猪之靴青兕裘,时平不愿万户侯。但得洮州绿砚石,归来泚笔立螭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