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九服归元化,三灵叶睿图。如何本初辈,自取屈牦诛。
有甚当车泣,因劳下殿趋。何成奏云物,直是灭萑苻。
证逮符书密,辞连性命俱。竟缘尊汉相,不早辨胡雏。
鬼箓分朝部,军烽照上都。敢云堪恸哭,未免怨洪炉。
丹陛犹敷奏,彤庭欻战争。临危对卢植,始悔用庞萌。
御仗收前殿,兵徒剧背城。苍黄五色棒,掩遏一阳生。
古有清君侧,今非乏老成。素心虽未易,此举太无名。
谁瞑衔冤目,宁吞欲绝声。近闻开寿宴,不废用咸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