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混元盘古为之母,汗漫安期为这友。
枝条上挂蜺连蜷,劫火不坏其天全。
雷雨不惊其生厚,春秋巧历莫能知,
知我者有蒙垃叟,君持此物为亲寿。
老陈作字光摩斗,人兮椿兮共长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