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人惟肖天地,亦具天地性。性无物不存,存性惟一敬。
心敬体不偏,情敬发必中。头敬形端直,鼻敬气肃静。
目敬无邪视,耳敬无妄听。口敬不妄言,身敬不妄动。
手敬容必恭,足敬容必重。瞬息敬存身,早作敬致用。
致用在天伦,天伦敬斯定。夫敬必先义,妇敬必从令。
子敬孝必隆,父敬恩必盛。臣敬百职修,君敬万邦靖。
兄敬笃其爱,弟敬谨其行。朋友以敬交,然诺必重应。
敬则伦理明,不敬百行病。仰惟古圣人,一敬更相命。
尧钦帝之宗,舜恭明两并。祗台念禹德,日跻有汤圣。
文王安敬止,武王勉敬胜。笃敬传孔业,敬德著周政。
敬惟群圣枢,大训迭辉映。下逮河洛儒,绍统开迷径。
整肃严堤防,主一谨操柄。惺惺不昏昧,收敛无馀剩。
用力在斯须,百体孰敢横。圣途渐可登,圣言良可證。
一敬苟不存,万欲皆奔纵。身心坠卑污,纲常灭天正。
禽兽将同归,人类孰与共。噫嘻敬怠间,狂圣越天阱。
法言述圣谟,匪曰小子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