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禀禀齐成业,得之权公碑。逢时初多难,退密安庭闱。
深怀经纶策,起佐虎罴师。省郎拜侍御,出赈关中饥。
俄登谏诤列,忤旨领一麾。徐迁河南府,法令严张施。
宿奸即诛殄,和气回霜威。德宗治勤劳,器公达精微。
付之元化柄,庶绩几纯熙。兼职在国史,直笔信不疑。
皇皇君臣际,忠孝世所推。宜其源流长,千载尚弗遗。
于今见远孙,大雅敦形仪。银章佩县印,白玉涵山辉。
丈人与先翁,登科实同时。相逢进馀烈,语讫及祖基。
家传唐相诰,绨袭常亲携。焚香俾一读,令我增叹嘻。
玺文俨如新,是亦权公词。顾郑崔许辈,其名各亲题。
邈然想高风,拂拂云雾披。芬芳一何远,阴德未少隳。
几经兵火馀,定有神物持。不落他人家,后嗣贤可知。
请令妙绝手,模将刻瑶琪。传之固无穷,永作来孙规。
荐书及龙钟,此事镂心骨。亲知殊悢悢,徒御方咄咄。
丛台邯郸郭,台上见新月。离恨始分明,归思更超忽。
怀仁泪空尽,感事情又发。他时躧履声,晓日照丹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