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仲秋狝田。金德常刚。凉风清且厉。凝露结为霜。白藏司辰。
苍隼时鹰扬。鹰扬犹尚父。顺天以杀伐。春秋时序。
雷霆振威曜。进退由钲鼓。致禽祀祊。羽毛之用充军府。
赫赫大晋德。芬烈陵三五。敷化以文。虽治不废武。
光宅四海。永享天之祜。
浮海难为水,游林难为观。容色贵及时,朝华忌日晏。
皎皎彼姝子,灼灼怀春粲。西城善稚舞,总章饶清弹。
鸣簧发丹唇,朱弦绕素腕。轻裾犹电挥,双袂如霞散。
华容溢藻幄,哀响入云汉。知音世所希,非君谁能赞。
弃置北辰星,问此玄龙焕。时暮复何言,华落理必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