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先生穷作书,宁比近术赦。
天故使之贫,赤手唯是籍。
或者窥残篇,律吕起韶夏。
微意有子传,光烛不邻借。
大臣荐曰才,留守劝征驾。
讲席出正涂,肯以眇跛讶。
生平畎亩心,愿被草木化。
卧龙终佐汗,扪虱聊依华。
二君独何居,耿耿心中夜。
不悟伊吕间,安容管葛亚。
璞玉讵连城,只堪双刖价。
何事揶揄鬼,疾病寻舋罅。
井臼每苦烦,药食则不暇。
不药得中医,默符覆器□。
哦诗便无恙,乞酒宴茅舍。
弥荷天地恩,性命永其贳。
饥鹰侍中辈,死矣一饱乍。
顾我与君侯,更愧东山谢。